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决定在9月下旬举行听证会,就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据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定于9月25日在之江饭店举行《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立法听证会。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本次听证会设听证陈述人约10人,包括高层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单位、建筑业企业、有关政府机构的代表等。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2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不少于2名,其他代表1-2名。
据了解,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可于9月10日前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省消防总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