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2日讯(尚哲 奚萌萌 记者 马智博)在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吸烟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当场纠正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这是记者从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地下商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哈尔滨目前共有地下商场26家。该消防新规明确,凡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一律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凡在地下商业经营场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在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吸烟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