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江苏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标准》,要求确保实现消防安全有组织、有制度、有设施、有队伍、有检查、有宣传的“六有”目标。
该工作标准针对“六有”目标,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组织上,各地要依托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等为消防管理人员,在村组负责人、楼栋长、保安、物业管理人员中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在制度上,落实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分级包干责任,建立和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在队伍上,实行“保消合一”,推行“巡消一体”,同时发挥志愿队伍和物管作用。保安队员和治安巡防队员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处置初起火灾,单位和居民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定期检查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状况;在设施上,各地要配齐办公设施,配备灭火设施,推广技防设施。村组、居民小区(楼院)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保安队伍、志愿消防队以及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配备常规灭火器材、灭火防护装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