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服务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在餐饮业中使用较为普遍,一旦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12月13日,江苏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液化石油气使用专项排查整治。消防部门负责排查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餐饮经营服务场所,公安派出所负责《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服务场所。
根据工作部署,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将重点检查采用集中供气的场所的储瓶间设置位置和储量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采用液化气钢瓶的场所是否定期检验钢瓶角阀、减压阀、瓶体等存在腐蚀、损坏及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燃气灶具的安装、使用及其供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是否掌握燃气使用操作、维护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单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将依法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及时整改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采取查封、关停等。一旦发现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液化气钢瓶未按规定检验合格的,将及时抄告燃气管理、质监等部门,联合督促整改。
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将使用天然气以及卡式炉、固体酒精、电磁炉等设备的餐饮场所以及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纳入冬季防火工作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排查范围内的其他餐饮经营服务场所,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要加强对餐饮经营服务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其掌握液化气储存、使用的安全常识和事故应急处置技能,做好防火检查、巡查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