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至14日,“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北京、河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重庆、新疆等8个承担试点任务的总队及其试点支队防火业务处室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并接受系统应用培训。
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 《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2至3年内,在社会单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户籍化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是建立户籍化档案,要通过互联网建立单位电子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变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式管理模式,反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在广泛调研和吸收有关总队户籍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消防局开发出了 “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为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决定在部分总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单位的实际应用和实例测试,磨合系统功能设定、修正系统功能缺陷、提高系统可用性。
会议对“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进行了部署。全体参会人员上机实例操作学习了系统各项功能,熟练掌握了互联网社会单位用户、消防机构用户和公安网户籍化模块功能的操作方法。按照部局工作计划,系统试点工作将分试点准备、用户培训、系统部署、试点应用和试点总结5个阶段,于2013年1月20日结束。公安部消防局将根据8个试点总队试用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系统功能,并适时在全国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