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之误二:消防安全知识传播方式不能“与时俱进”
常见问题1、需要公众汲取的经验教训宣传不够
重新解读:在发生一起火灾后,我们的报纸、杂志、电视等大众传媒往往会从灭火救援和建筑防火的角度来传播火灾的原因和经验教训,这是应该的,公众有权知道火灾的真相。不过它们对公众的教育意义不大。面向大众的媒体,更应该从对公众进行消防安全的角度来宣传火灾的经验教训。例如在上海发生11.15火灾之后,电视上探讨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等建筑防火的问题,而没有重点探讨发生火灾后及时疏散逃生的重要性。如果能做过大量调研后在报道中用事实论证,在那场火灾中,如果楼中的居民及时逃生,许多人就不会丧生,这种内容对公众就很有教育意义。
常见问题2、采用方法不科学
重新解读:到目前为至,我国在利用火灾案例开展公众消防安全教育时还大量采用恐怖教育法。在电视上、网络上、杂志上和消防宣传展板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火场一片废墟,尸体横陈的画面和图片,以此来唤起人们的消防意识。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美国在二十多年前通过研究得出结论:恐怖教育能一时唤起人们的消防意识,但很快就淡化。它不能教会人们如何逃生,相反,当人们真正遇到火灾,再次联想到那些景象时,会削弱人们逃生的意志。美国的这种结论得到其他发达国家消防界的认同,因此从那时开始,恐怖教育法就从公众消防安全教育中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告诉人们如何逃生等积极的方法。
常见问题3、传播方法过时
重新解读:在我国的消防科普宣传资料,有大量二、三十年前编写绘制的,如今早已过时。撕裂床单结绳逃生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1984年,哈尔滨的天鹅宾馆发生火灾时,有日本客人撕裂床单结绳,成功逃生,事后这种逃生方法在我国广为传播。这在当时无疑是正确的,因为那时我国还没有更好的建筑物外火灾逃生手段。但时至今日消防界还大力宣传这种和其他类似的就地取材的逃生方法,就很成问题了。我国已能制造所有各种火灾逃生器材,有些在技术上还比发达国家的先进。2008年,国家颁布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配备指南》。如今我国无论单位还是家庭都有足够的能力购买这些专用的火灾逃生器材,它们比用撕裂结绳床单逃生要安全得多。襄阳酒店火灾中,有人就因为用床单结绳逃生而丧生。以不变应万变是不行的,近三十年前的经验现在不能再照搬了。根据时代的要求、法规的发展和消防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消防知识传播的内容,是消防科普教育界必须努力做好的工作。
解读之误三:未能及时运用案例进行教育
案例分析:火灾的经验教训有助于我们用活生生的实例来教育员工和公众。以吉林宝源丰禽业的火灾为例,可以根据安全出口锁住成为发生火灾时员工无法逃生的事实教育企业职工和居民在发生火灾时安全出口对于逃生有多重要,进而告诉他们,在家里安装没有逃生出口的防盗窗同样是一种自断逃生后路的行为;可以根据该企业要为没有组织过火灾疏散逃生的演练,造成火灾现场一片混乱的事实来教育公众,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有多么重要;可以根据那名女工从冷藏库大门成功逃生,教育公众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先记住可用的安全出口多么重要,同时告诉他们,那名女工应该招呼同事和她一起逃生。
火灾的经验教训,是人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在发生一场火灾之后,消防工作者不仅要从建筑防火、灭火救援的角度来解读火灾的经验 ,同时还必须从员工教育、公众教育的角度来解读火灾的经验教训,向公众传播,帮助公众从活生生的火灾案例中,学到他们应该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
(注:田堂允 /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