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

关于举行2019年第一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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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协〔2019〕15号

各联络处,各培训机构: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统考人数的通知》(中消协【2019】14号)文件要求和《2019年鉴定站年度工作计划》(沪消协【2019】8号)安排,为做好本年度第一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报名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和级别

  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消防员。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

  2.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18至60周岁的男性和18至50周岁的女性均可报名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4.18至40周岁的男性均可报名初级消防员。

  (二)条件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经过初级培训且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结业证书;

  (2)在本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以单位用工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3)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2年以上(以累计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用工合同为准),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且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考试合格后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以累计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以累计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4)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

  (三)初级消防员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满规定标准学时数(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3)体能、心理素质良好,动作协调,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实际操作、表达能力。

三、报名方式和资料

  (一)集体报名

  1.条件:凡经具备相关办学资质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申报参加鉴定的人员,可通过该培训机构集体报名,经鉴定站审核通过后,可参加鉴定考试。

  2.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学校开课通知;(4)授课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5)课程表(时间、内容、授课老师签名);(6)考生上课签到表;(7)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8)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有效期内);(9)学历证明(毕业证书);(10)学生培训合格证明;(11)承诺书;(12)鉴定报名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上交。

  (13)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白底小二寸(35*45)证件照片5张(带有姓名和身份证号);

  (14)《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份,待理论和实操鉴定考试全部完毕,考试成绩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填表打印上交鉴定站。

  (二)直接报名

  1.条件: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凡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

  个人,必须本人且持有效证件和申报资料到现场报名,经鉴定站审核通过后,可参加鉴定考试。

  2.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白底小二寸(35*45)证件照片5张(带有姓名和身份证号);(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份;(4)《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份;(5)按照申报等级提供相应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6)按照申报等级提供相应的本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按照申报等级提供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按照申报等级提供相应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旦提交概不退回。

四、报名事宜和要求

  (一)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月18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各区联络处或各培训机构集中受理后统一到协会鉴定站申报,免培鉴定的初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到协会鉴定站报名(中山南一路499号305室)。

  (二)资料汇总

  1.资料初审由各报名点负责。

  2.鉴定站负责抽检。2月28日前上报考生资料和考生信息录入表。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3月18日(工作日)

  地点:鉴定站将根据资格审查及缴费情况确定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制作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中山南一路499号305室)。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时间:2019年3月24日(星期日)9:30 -11:10, 14:00

  -15:40(上下午分别采用不同试卷)。

  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技能操作考试

  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实际情况分批次安排实操考核,届时将会在 站公告或协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

  地点:上海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奉贤区洪南路258号)。

六、考试方法和标准

  1、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分别满60分为合格,分别满80分为良好,分别满90分为优秀。

  2、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闭卷考试方式实施,时间100分钟,考卷由中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

  3、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

七、注意事项

  1、鉴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鉴定考试单项不合格的可只报名参加该单项的考试,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

  2、鉴定站还将对申报资料的真伪进行审查,如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资料以及有单位或者个人协助考生出具虚假证明,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理论知识统考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形式,考生要自带2B铅笔、橡皮和中性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4、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请务必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本人有效证件,证件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5、联系人:赵妍、陈翕、李玮珺;咨询电话:021-33303345、33303356;投诉电话:021-53089297。

  此通知。

上海市消防协会

2019年2月2日

关于举行2019年第一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的通知盖章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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