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地组织消防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能够有效解决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编制计划的重要性是在总结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被人们认识的,因此人们在总结计划对规范编制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也针对计划的目的提出了编制计划的重要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指导下,体现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经济政策。
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消防规范体系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在我国境内的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可以根据工程建设和消防技术发展的需要,向国家、地方或协会提出规范项目计划,这些计划项目,不论其制订的类别如何,相关的管理机构都有义务对这些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具体的消防规范编制计划,除了按照有关要求逐一落实外,确定主编单位和编制人员也很关键,直接影响到规范计划能否得到批准。应当说,承担消防规范的编制任务,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素质的单位及专家承担,需要编制单位和专家具有处理标准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因此,在国家规范立项时,对承担规范主编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有特别的要求,一般需要具备下列几个基本条件:
① 承担过与该规范相应的工程建设堪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等方面的任务。
② 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
③ 具有协调精神和一定的文字能力。
国家规范项目计划的前期工作,过去主要反映在规范的前期工作报告中,一般包括规范名称、目的和作用、技术条件成熟程度、与同级或上级的关系、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议的参编单位或人员、起止年限、经费预算及筹措方式等。近几年,随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计划工作的改革,使前期工作的成果主要反映在“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中,主要内容见表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