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 prEN 50399:2003《电缆在火灾条件下的通用试验方法电缆在火焰传播试验中的热释放和产烟特性测试》(英文版)的第1 部分:试验装置;第2-1 部分:欧盟分级中C 级和D 级的分级程序;第2-2 部分:欧盟分级中B 级的分级程序。
本标准根据 prEN 50399:2003 重新起草。在附录A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prEN 50399:2003 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prEN 50399:2003 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 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了便于使用,对于 prEN 50399:2003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标准的名称作了修改,以适合我国的习惯;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将“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删除了欧盟标准草案的目次、前言及引言。
本标准的附录 C、附录D 和附录G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E、附录F 和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 7 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电缆防火研究协会(CFRA)。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风、程道彬、冯军、曾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