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协 [2020]6号
协会全体会员:
上海市消防协会本届理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成功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两年多来,理事会、监事会按照中央对社团组织要求和协会《章程》,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更好地开展协会各项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协会脱钩工作的通知》和协会实际,经协会办公会研究,同意施 梁同志不再担任常务理事、副会长请求,建议增补16名理事并选举产生5名常务理事。按照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沪社团〔2017〕7号(2017年11月17日)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本次所增补的20名常务理事及理事候选人名单向全体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广大会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上海市消防协会监事会或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具备理事资格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制,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 黄铁军 王景瑜
电 话:53089282 13004119119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499号507室
上海市消防协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