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市消防协会正式承接本市消防技术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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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10日下午,市消防协会组织召开本市消防技术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部署会。市消防协会沈林龙副会长出席会议并对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的具体要求。市消防协会产业分会办公室赵岳雷主任、消防科技服务中心朱惠兴副总经理以及来自本市部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会的培训机构负责人与会。

会议通报了本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会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协会即将开训的“建(构)筑物消防员”特有工种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研讨部署;对即将成立的本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相关筹备工作进行了传达。

 沈林龙副会长在会议中指出,自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来,由上海市消防学校承担的消防职业教育培训按照规定停止了对外一切培训业务。为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文件要求,本市先后开设了近二十家消防安全培训机构。为加强对消防培训行业的管理,市消防协会成立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会,并通过协会网将培训机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查询,严防假冒培训机构扰乱正规培训市场,为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供了较好地帮助和服务。

 沈林龙副会长指出,自2008年部消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08]556号)以来,上海尚未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也尚未完成将通用工种职业鉴定转换为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工作,给要求推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带来不便。近日,经市消防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市消防协会正式承接本市消防技术职业教育培训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此举为推进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和保障,圆满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具有重大的长远意义。

 为做好今后工作,沈副会长要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一是要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并按要求配置相关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教学基本设施的建设,充分发挥硬件的作用和使用效率。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有效地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科学、规范地进行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做到 “硬件”和“软件”一起抓。

   二是要努力提高培训教育质量。要积极培养一批业务、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别是要具有丰厚的消防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要改变落后的培训教学模式,建立“教学轮岗”和“学员评教”制度,狠抓老师授课业务,努力提高学员受训合格率,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三是要确保培训行业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消防安全培训行业分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和完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及诚信档案系统,定期对培训机构的收费、安全及教师资质上进行检查、监督,积极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发动媒体、受训学员及社会力量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培训行业的正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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