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副市长、市消防委主任姜平近日签发《2013年上海消防工作要点》,聚焦“夯实社会消防基层基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转变消防实力增长方式、加大公众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四个目标,推出全年消防工作10项刚性任务,竭力为城市运行安全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落实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为1000个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站配备手抬消防泵等基础消防装备,对4万名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基础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居民小区开展至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同时,各区(县)将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列入区(县)政府实事项目予以解决。
二、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对国务院46号文和市政府消防工作“两个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全力督促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落实32个重点行业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消防专职民警、相关警种防火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消防工作多警联勤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100%达标。制定实施防火工作系统化考评办法,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强化消防部门监管责任。
三、完善地方消防法规和标准。修订《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应用技术规程》、《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防火规程》,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8个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宣传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
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结合城市改造,综合治理浦东三林、普陀桃浦、闵行浦江、宝山大场、嘉定马陆、松江泗泾、青浦徐泾、奉贤南桥等8个镇的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浦东新区上海宙盾工贸有限公司、黄浦区上海万商二手货交易市场、徐汇区桂江路园艺场、长宁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分部等一批市、区(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完善落实违法行为抄告移交、部门定期会商通报等制度。
五、做实“网格化”、“户籍化”消防管理。按照标准严格落实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保障措施,推动将消防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水源管理、宣传教育等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出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评估细则和管理规定,完善单位备案报告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数据库,将“户籍化”管理延伸至一般单位。
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和规范审查、检测、培训、咨询等消防中介服务。强化消防协会在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消防产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推动高危单位和集贸、批发市场等重点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靠前服务、积极指导并严格审核迪士尼、世博园区综合开发、虹桥综合枢纽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项目消防安全。
七、突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编制《中小学生公共安全应急指南大纲》。狠抓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和大、中网格责任人、专职消防队、消防志愿者消防培训。做实“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继续联合媒体开展“火患随手拍”行动。落实警媒常态协作制度,拓展网上、网下两个消防宣传阵地。
八、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出台区(县)消防站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建金汇、嘉定新城、春潮、西工一、提篮桥5个消防站和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迁建陈家镇、堡镇、纬六3个消防站,建成唐镇、光华、杨行、徐镇、洪庙、搜救犬队6个消防站。启用崇明战勤保障大队。实施《上海市消防装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加强消火栓维护保养和缺水区域水源整治。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配套建设。落实“智慧消防”首批项目,推进区县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区域火灾风险和基层消防战力评估体系,全市重点单位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90%以上。
九、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适度增加合同制消防员额度,修订《合同制消防队伍行政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在全市超高层(商务)建筑、人员密集公共聚集场所和重点医院等组建专(兼)职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动在全市100米以上超高层(商务)建筑、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聚集场所、三级甲等医院组建专(兼)职消防队。设立公益基金,鼓励、扶持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力。完善全市应急“3+X”指挥协调机制,开展常态化、实战化的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完成“上合组织”综合救灾演练任务。加强大型灾害事故的现场消防指挥、通信联络、专家咨询、战勤保障。加强化工、高层、空勤、搜救犬等专勤力量建设,推进全员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练兵,实现70%以上消防中队达到一星级标准、10个以上消防中队达到二星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