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协会文件
沪消协(中心)字〔2013〕9号
关于换领新版《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
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的通知
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
根据市消防协会《关于换发新版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的通知》要求,按照新版证书启用管理有关规定,新版证书已设计制作完毕,并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及时做好新版证书的换领、启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证换发工作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的重要依据,更是检测行业发展进步的需要。今年是新证换发启用的第一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事项多,行业规范部要认真负责,加强协调,稳妥推进,确保精确无误的完成此项工作;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有力有序地做好证书换领、发放和管理,并建立证书管理员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管理措施,确保证书管理严密规范无差错。
二、主要内容
(一)换领时间:2013年4月25日-28日。
(二)换领地点:上海市消防协会(黄浦区中山南一路499号靠近局门路303室-行业规范部。联系人:徐嘉靖)
(三)换领方式:新版证书换领时,应缴纳证书设计费、工本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万元整。各消防检测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在换领证书规定时间内,须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将费用交至407室-财务部,并开具发票。使用支票的单位,收款人填写:上海消防科技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新版证书有效期限为两年,原制发的《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资质证书》自5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二)本次换领新证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即:一证换一证,并应携带所填写的《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资格证书、资质证书换领表》(详见附件),各服务机构可自行网上下载《换领表》,并按相关内容填写完毕。
(三)对换发的《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还没有上交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的,须在4月23日前以单位形式,统一交到上海市消防协会(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499号靠近局门路)302室,联系人:王莉敏,电话:33303324。
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资格证书、资质证书换领表
2、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机构名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新版证书 换领 通知 |
抄送:市消防局,赵子新会长,李铁山常务副会长、李金文副会长、沈林龙副会长, 胡亚明秘书长。 |
上海消防科技服务中心 2013年4月22日印发 |
附件1.doc:上海市消防设施检测资格证书、资质证书换领表
附件2.doc:上海市消防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