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举行2017年第四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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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络处、各培训机构、全体考生: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2017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方案》和上海市消防协会《关于举行2017年第四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本次理论统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30-11:10,时间100分钟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田家炳中学景凤路185号

三、考试要求:

1、全体考生务必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自带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全体考生请于开考前30分钟候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关闭手机,并统一放在教室讲台由监考老师保管,考试完毕离场时自行取回。

4、考生需严守考场纪律,发现作弊行为者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守学校有关规定,进入校区后禁止吸烟。

6、各培训机构带队老师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7、倡导绿色出行,请全体考生来往途中注意安全。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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