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协会文件
沪消协(秘)[2015] 2号
关于转发《中国消防协会征集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联络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由中国消防协会主办,“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将于2015年10月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征集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的通知》精神,上海市消防协会将协助中国消防协会在上海地区组织年会论文征集。
现将年会论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1、新常态下的消防管理创新;
2、消防法规与执法规范化;
3、汽车火灾预防与灭火技术;
4、灭火救援中消防员安全的研究;
5、消防企业科技创新与发展;
6、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7、消防新规范、新标准的推广与应用;
8、消防企业信用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9、消防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0、火灾预防与保险。
二、征文要求
(一)由本会负责对征集论文的内容、格式、字数等进行初审。每篇论文严格控制在5000字以内,A4纸不超过3页,超过规定字数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将不能参加年会评审。
(二)初审合格的论文须提供电子版由上海市消防协会统一推荐上报。论文格式详见附件,超过规定字数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本会将不予上报。
(三)论文提交上海市消防协会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
(四)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论文将入选《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并颁发获奖证书。来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原稿。
(五)论文作者署名不超过三位,每位第一作者每次获奖论文不超过一篇,获奖证书只发给第一作者。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即获得参加年会资格。
(六)参评论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未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2、不包括专著、译著(文)、实验和调查报告,工作总结资料汇集,产品和项目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等;
3、年会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发现有严重抄袭等不端行为的论文不能参加评奖。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南一路499号上海市消防协会410室;
邮编:200023;
电话:021-53089285、53089297;
联系人:胡亚明 庄海明
市消防局内网发至消防协会胡亚明邮箱、外网投稿发送至:chinasfpa@163.com
四、本届年会仍将设立“青年消防学者论坛”分会场,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消防部队等从事消防研究的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注重学术性和研究深度。提交年会的论文与提交论坛分会场的论文不能重复。论坛分会场入选论文将单独推荐至核心期刊发表,有关“青年消防学者论坛”分会场的具体内容,请登录http://www.ysff-cfpa.org网站查询。
附件1: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征集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的通知》.doc
附件3: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征集汇总表.zip
上海市消防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