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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驴”致3人伤残,6方被告赔偿2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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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马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8日
一小区楼梯间电动车起火
烧伤祖孙三人事故
相关侵权责任纠纷作出二审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
电动车生产方、销售商、物业公司
起火车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车的另两名车主
共6方共计赔偿原告
204万元

追溯事故过程

因楼梯间内发生火情
一位老奶奶带着两名孙女
在逃生中被大火烧伤
经鉴定构成六到八级伤残

马鞍山市花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认定起火原因为
停放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车
电器故障引起
并点燃周边停放的电动车
事发后,因协商无果
伤者及家属
将电动车生产商、销售者及车主等诉至法院

阿消提示

近年来,为了方便出行
很多小伙伴购置了电动车
而电动车引发的火灾频发
更有人员伤亡的案例
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使用电动车
阿消已经归纳出来了
点击视频学习一下吧!

来源: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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