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判了!大妈拿邻居车套擦狗尿后放火灭迹 被判三年三个月

0


上海62岁的居民刘某

因为宠物犬在楼道撒尿

为了“毁尸灭迹”

她竟然在楼道放火


5月17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对这起放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刘某因放火罪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现年62岁的刘某家中养了一只宠物狗

平日里喜欢带着小狗下楼遛弯

因为狗经常在楼道内随地排泄

引发楼内居民不满

再加上自认为常被楼内某居民污蔑

刘某屡次和邻居发生矛盾


这一切

都于去年11月10日发生了转折

这天,刘某带着宠物狗下楼散步

狗狗又在楼道的公共区域撒了尿

为了避免邻里纷争

刘某灵机一动

将目标锁定在楼道里的自行车上



这辆自行车的主人

是和她积怨已久的一户邻居

刘某随即抄起自行车套

开始擦拭地上的尿渍

擦完后把车套挂回了自行车上

扬长而去



两个多小时后

刘某再次下楼

她查看了自行车套

发现上面的尿液没干


心虚的她担心事情败露

怕对方再次指责她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

将车套引燃


这一烧不得了

楼内公共部位全被殃及



刘某肆意放火的行为

导致部分停放在楼道里的电动车被烧毁

部分公共区域和房屋也被烟熏黑

经估价

造成了约3.9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外,还有一名男性居民在逃生过程中

被燃烧产生的烟雾灼伤

颈部、面部、体表等也有多处烧伤

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事发后

刘某在家属帮助下赔偿被烧伤居民2.7万

归还物业公司、居委会垫付的维修、清洁等

相关费用7.2万余元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应予处罚。鉴于刘某本次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进行经济赔偿及补偿,并取得所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相关邻里居民的谅解,故对其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 !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的相关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纵火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却能让你把牢底坐穿

来源:河南消防

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