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就要到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近期亡人火灾案例附后),居民和单位请收好以下八条消防安全提示:
1、居民家庭要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时,尽量不要和其他电器共用一个插座,防止电路超负荷。切勿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电暖器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2、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杂物,减少易燃物存放。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外出时不要忘记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3、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堵塞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充电,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
4、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合格产品,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不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井盖周围及内部燃放烟花爆竹。
5、外出旅游及进入公共场所时,应留意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图以及具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位置,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要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迅速逃生。
6、防疫期间使用酒精时需清理周边可燃物,保证通风,尽量避免大面积喷洒;给电器表面和灶台消毒时,应关闭电源与火源,待电器和灶台冷却后再用酒精擦拭,以免酒精挥发导致爆燃。
7、各类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来源:四川消防)
附:近期发生的典型亡人火灾爆炸案例
*1月7日傍晚,浙江绍兴一门店发生燃气爆炸,引发火灾,导致3人死亡。
*1月10日,湖南岳阳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导致2人死亡。
*1月11日,四川南充一沿街门面房发生火灾,夹层内1人死亡。
*1月23日早,浙江金华武义白姆乡白姆村一民房发生火灾,4人死亡。
*1月26日晚,广东惠州一居民楼发生火灾,1人死亡。
*1月25日凌晨,北京消防通报发生一起居民卧室内电瓶火灾,死亡2人。
*1月29日凌晨,上海普陀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1人死亡。
*1月27日,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一村民自建房(下店上宅)发生一起较大亡人火灾。
*2月1日凌晨,上海宝山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2人死亡。
*2月2日凌晨,四川宜宾一群租房发生火灾,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凌晨,某说名字就删帖地一群租房发生火灾,1死3伤。
来源:靠山屯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