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北京一高层住宅起火

0


12月21日凌晨,北京朝阳区一高层住宅小区发生火灾,导致1人死亡。2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小区物业方面了解到,起火房屋为出租屋,系二房东转租。目前物业方面还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火灾现场:家具被严重烧毁,楼道中气味刺鼻

发生火灾的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翌景嘉园2号楼20F,小区物业为中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中瑞公司22日发布的通知显示,火灾发生时间为21日凌晨4时55分。

中瑞物业发布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22日15时许,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20F房门底部堆放着一些杂物,房门上贴着封条,以及一张《封闭火灾现场公告》,落款处盖有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印章。房门附近的天花板被熏黑,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起火房屋门口。

一位同处20楼的住户韩杰(化名)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起火房屋的客厅一片凌乱,墙面被熏黑,家具被严重烧毁,一个白色的沙发被烧得露出一半骨架。

韩杰表示,自己是在21日凌晨5时左右发现起火的。当时,他和妻子在睡梦中听到“嘭”的一声爆响,随后有洒水的滋滋声。他起床后看到,水不断从门缝中漫进来,自家客厅已经有了3厘米左右的积水。他认为,积水应该来自楼道天花板上自动触发的洒水喷头。

5时15分左右,两位消防员敲开了房门,通知韩杰赶紧用湿毛巾捂着口鼻下楼。韩杰冲出房间后,发现楼道里被浓重的黑烟遮蔽,未见明火,但能见度极低。他和妻子跑到18楼以后,看到3位增援的消防员正提着设备往楼上冲。

租客:3间卧室共住5人,疑因电瓶起火

22日15时许,新京报记者在事发小区2号楼看到,几名年轻人正在搬家。经询问得知,搬家的正是起火房屋的住户之一。

正在搬离的住户。

一位住户的朋友告诉记者,房内共住5人,一名女房客没有及时逃出,不幸罹难。目前,原先住在房内的几名房客已经全部搬离。她还表示,火灾原因疑为客厅里的电瓶起火。

韩杰表示,据其了解,20F房有三个卧室,共住5人。其中一个房间单独住着一名男子,一个房间住着一对情侣。还有一个房间住着一对女孩,死亡的房客便是其中之一。2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中瑞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处核实了此事。

起火房屋客厅景象。受访对象供图

22日晚间,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死亡女孩的母亲金某。金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女儿田某今年28岁,来京4年,从事医美行业。

金某表示,据其了解,事发当晚火源来自客厅,“现在了解的情况说是电瓶在充电过程中起火。是我女儿室友的电瓶车的电瓶。”

金某称,事发后,消防人员在客厅里找到女儿的手机,在房间阳台找到女儿的遗体。金某推测,女儿可能是在浓烟中摸索不到出口,而客厅火势又很大,只得绕了一圈后又回到自己房间,想通过阳台逃生。

金某表示,目前女儿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中,尚未进行尸检。

物业方:起火房屋无隔断,所住人数未达群租标准

22日下午,中瑞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起火房屋面积约为170平方米,有3个卧室,在没有打隔断的情况下居住5人,因此算正常租房,不算群租。“一般而言我们判断群租的标准,要么是房间里打了隔断,要么是单个房间所住人数超过2人。”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2019年7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的合同示范文本,并推行使用。其中提到,北京市住房出租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起火房屋是转租房,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署了委托协议。他表示物业方22日多次致电原房东,希望他前来物业公司处沟通情况,被拒绝。

一位住在20楼的住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她于22日收到了物业方的通知,将于近日开展上门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存在群租情况,以及灭火工具的储备。”她表示。

2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向翌景嘉园所属的华威里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来源:新京报

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