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大家介绍地铁内火灾时兼做疏散用的自动扶梯的设置要求。
肯定有人会说我之前给大家介绍规范时,说自动扶梯火灾时不能使用,为何现在又说可以在火灾时用作疏散了?
因为不同规范适用的建筑类别不同,地铁项目中,火灾时是可以利用自动扶梯疏散的,可是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这些建筑中,火灾时就不可以使用自动扶梯疏散。
所以提醒大家,在看规范之前,首先要明确规范的适用的范围和场景,不然就会出现问题。
接下来的文稿中,我把《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两本规范中提及“自动扶梯”的内容分别都摘选了出来,将规范的正文、条文解释一一进行了罗列。
希望今天的内容对大家有参考作用。
GB51298-2018《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规范正文
6.2.1 火灾时兼作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应采用不燃材料制造;
3 应能在事故时保持运行;
4 平时运行方向应与人员的疏散方向一致;
5 自动扶梯的下部空间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6 暴露在室外环境的自动扶梯应采取防滑措施;位于寒冷或严寒地区时,应采取防冰雪积聚和防冻的措施。
条文解释:
6.2.1 为方便乘客,在地铁车站内的上、下行方向均设置自动扶梯的情况比较普遍。在火灾时,地铁车站内的人员疏散方向比较单一,均是从站台向站厅或室外安全地点、站厅至室外安全地点进行疏散。地铁车站的自动扶梯与疏散楼梯是成组布置,在火灾时,其出入口部均不会被封闭,因此可以利用这些自动扶梯来提高车站的疏散能力。但自动扶梯毕竟要依靠电力和机械传动来保证其运行,因此将自动扶梯用于疏散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除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外,要求自动扶梯采用不燃材料制造,这包括扶梯的桁架、踏板、护壁板等,但扶手带可采用橡胶带。逆向运转的自动扶梯在6min内无法转为顺应人员疏散方向运转。
为了保护自动扶梯内部的设备,防止火灾危害,本条要求在自动扶梯下部空间采用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的耐火性能依其设置位置而定,详见本标准相关要求。
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的范围:
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规范正文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条文解释:
5.5.4 本条规定要求在计算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宽度时,不能将建筑中设置的自动扶梯和电梯的数量和宽度计算在内。
建筑内的自动扶梯处于敞开空间,火灾时容易受到烟气的侵袭,且梯段坡度和踏步高度与疏散楼梯的要求有较大差异,难以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故设计不能考虑其疏散能力。对此,美国《生命安全规范》NFPA 101也规定: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应视作规范中规定的安全疏散通道。
对于普通电梯,火灾时动力将被切断,且普通电梯不防烟、不防火、不防水,若火灾时作为人员的安全疏散设施是不安全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电梯的警示牌中几乎都规定电梯在火灾情况下不能使用,火灾时人员疏散只能使用楼梯,电梯不能用作疏散设施。
另外,从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利用电梯进行应急疏散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建筑和设备本身的设计问题,而且涉及火灾时的应急管理和电梯的安全使用问题,不同应用场所之间有很大差异,必须分别进行专门考虑和处理。
消防电梯在火灾时如供人员疏散使用,需要配套多种管理措施,目前只能由专业消防救援人员控制使用,且一旦进入应急控制程序,电梯的楼层呼唤按钮将不起作用,因此消防电梯也不能计入建筑的安全出口。
来源:36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