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
该负责吗?
有人说: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不知道会着火?
但答案是
过失引起火灾是要被拘留的!
近日
湖北荆州男子张某某因
无证上岗
明火作业时引起火灾
被湖北石首市公安局处以
行政拘留10日
张某某是湖北荆州本地人
为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
主要负责水电、电焊方面的工作
今年8月份开始
公司承接了国家电网
某供电所水电工程
和避雷设施的施工项目
张某某明知自己
未取得电焊操作证
在未做任何防火保护措施的情况下
焊接屋顶避雷带时不慎引发火灾
导致该火灾
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
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张某某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荆州石首市公安局依法
给与张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已执行拘留
看到这儿有人可能会问
过失引发火灾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为什么还会被拘留呢?
不过,处罚并不是目的
借此引起大家的重视
消除安全隐患
从而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
才是最重要的
火灾无情,生命无价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的义务
所以
请大家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莫让小过失,引起大火灾
来源:荆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