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占比最大,大概能有三分之一。高层住宅的电气火灾,怎么防范呢?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召集全市百余家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了四招。
1、将“电气火灾风险”作为高层住宅领域火灾防控攻坚整治重点,组织5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典型案例,实地学习高层住宅电气线路防控办法。
2、将授课培训与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嵌入式”有机融合,以“高层住宅电气火灾如何预防”为主题,从电气火灾的概念和特点、电气火灾的原因、电气防火措施和要求、电气火灾扑救注意事项、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六个方面精心制作培训课件,通过物业管理协会工作群向全市5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专题组织学习。
3、指导物业管理协会制作《高层住宅电气隐患风险自查表》,列出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电气线路敷设、电气使用、可燃物的隔离、消防设施等五项21条自查要点,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对下属高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高层住宅电气火灾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4、指导物业协会在现有专委会工作架构基础上,成立“消防安全专委”,从日常工作制度、消防检查要点、奖惩评定方法等方面协助物业管理协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高层建筑物业企业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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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 1.设计、安装选型是否正确,电气设备的额定容量是否小于实际负载容量 | 1.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2.供电设备类型应与设计图纸一致且具备3C认证 3.供电设备容量应大于实际负荷容量 | |
2.设备或导线是否随意装接 | 1.导线截面载流量应满足设备运行负荷的要求 2.设备安装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说明书要求 | ||
3.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环境是否相符 | 1.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应符合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化学腐蚀、通风散热、防水、防潮、防火、防爆等)的要求 2.产品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设备应有合格证,并有铭牌 | ||
4.使用是否超过使用年限 | 及时更新、淘汰超期使用的电气设备 | ||
5.导线、设备连接处是否连接牢固 | 1.电线连接接头处应采用专用连接金具或规定的连接方式,接触可靠、稳定。 2.连接接头要牢靠,其机械强度不得小于同截面电线的80% 3.接头应耐腐蚀 | ||
6.电热器具是否靠近可燃物 | 电热器具周围 0.3m 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 ||
7.发电机和电动机等旋转型电气设备,轴承是否出现润滑不良、干枯 | 轴承应润滑,对使用滑动轴承的设施,油环应滑动,油腔内的油面应到油面计所指示的位置。旋转部件应加装防护罩 | ||
电气线路敷设 | 8.顶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穿防护管、是否牢固稳定。 | 1.建筑物顶棚内有可燃物时,应穿金属管保护,无可燃物时可穿难燃刚性塑料管保护 2.保护管固定应牢固可靠 | |
9.线路或电缆线穿墙、穿过金属构件、可燃构件是否采取金属管保护措施 | 1.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或PVC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管 2.穿越可燃或难燃装饰材料时,应穿金属保护管,且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阻燃保护 3.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 2m,导线不应外露。且用防火堵料密室封堵 | ||
10.线路是否外露、凌乱 | 1.照明灯、开关插座、柜式空调、广告射灯等电源线不宜有接头,若有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 2.吊顶、电缆井、装饰墙面、商品柜台、尤其橱柜内暗装的插座电源线排列整齐 3.多回路电线应标明回路编号或用途 | ||
11.线路检查维护是否及时,是否每年定期检测 | 高压(10kV)线路应每月巡视一次,低压电线应每季度巡查一次,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 ||
电气使用 | 12.电气设备选择是否符合防爆、防尘、防潮等要求 |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应穿于钢导管内。防爆环境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开关与插座 | |
13.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 电气设备应装设短路、过载、失压与欠压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 ||
14.电气设备安装是否正确、牢固 | 电气设备是否破损、晃动、渗水漏油漏气、卡涩,有无打火、放电现象 | ||
可燃物的隔离 | 15.电气设备外壳是否使用可燃材料 | 电气设备外壳应使用阻燃材料 | |
16.电气设备、闸刀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 电气设备、闸刀不宜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插座、开关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或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的保护措施 | ||
17.线路是否敷设在可燃物上 | 1.高、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2.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3.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区域及使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 ||
消防措施 | 18.电缆竖井、孔洞是否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 1.布线用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等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隔墙时,其空隙应采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2.电缆沟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 3.电缆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或防火帽 | |
19.消防用电设备是否有防止过热、烧毁的措施 | 1.空气开关外壳有无烧损、电源线接头外绝缘是否老化、断路器压接导线有无锈蚀,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地面有无积水 2.采用耐火电缆敷设在耐火电缆桥架内,有条件的可采用钢皮保护矿物质绝缘防火电缆 | ||
2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控制箱线路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 1.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2.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3.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4.应设置明显标识 | ||
21.是否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的电阻值应达到规范要求,设置的接地体材料、截面应满足标准,易燃易爆环境构筑物及相邻电器设备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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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靠山屯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