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门店火灾时有发生
轻则烧毁店内物品
重则造成人员伤亡或是殃及邻里
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7月8日5时07分,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汽配城一商铺发生火灾。该铺面单层面积约35平方米,一层为门面,高5.8米,搭建有夹层用于仓储和住人,二层、三层用于厨房和住人,内部设有一部楼梯。消防指战员从商铺二楼搜救出3人,三楼搜救出4人,遗憾的是7人均已无生命迹象。
从调查结果看,起火点位于商铺夹层木床处,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木床上USB充电设备故障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调查人员从火灾现场提取了设备残骸,并经现场燃烧测试,发现充电设备的塑料部件未经阻燃处理,是典型的劣质电器。住户将该充电器放置在床上给手机充电,很快引起床单等可燃物起火,最终蔓延成灾。
01、沿街商业店铺一般都是个体经营,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店铺内有些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
02、堆放的货物包括服装、布料、纸张、木板、电器、建材、食用油等,多是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负荷大。一旦发生火灾,在室内场景下,氧气不充足会产生大量烟气,对人员安全疏散构成了很大威胁。
03、在商铺火灾中,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情况占大多数。相当一部分沿街店面的业主为了经营、住宿的方便,乱拉乱接电线,或是使用多台大功率设备,用电非常随意,导致用电量超负荷,加大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
04、营业员及顾客吸烟、小孩玩火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这些都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01、查消防器材、设施。应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尤其是在经常使用明火的部位附近配备灭火器材,配备室内消火栓的不应遮挡或挪作它用。
02、查明火。严禁在室内违规使用明火、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含冷烟花),使用明火时应与周围可燃、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有条件的采取分隔措施。
03、查用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一个插座上连接多个大功率用电器具,大功率电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严禁私自改动电气线路,安装的电气线路应远离高温环境。
04、查用油。严禁私自存放汽油、乙醇、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确是生产经营需要的,应安全使用,单独存放。
05、查燃气。燃气灶具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燃气管道的敷设应避开高温环境,厨房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测,防止泄露;储气钢瓶和灶具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阀门、开关。
06、查电器。场所内使用的设备特别是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老化、带病运转、超使用年限使用等隐患。
07、查装饰装修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08、查疏散。查看是否悬挂、张贴疏散指标标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合理,门窗是否便于逃生。
09、查“三合一”现象。严禁场所内存在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
10、查标识、标牌。查看是否在重点部位张贴、悬挂禁烟、禁火等警示标识、标语或标牌。
来源:河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