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一自建房家电销售门面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该起火门面为典型的“下店上宅”自建房,其中1层用于经营家电产品,2层以上为生活起居使用。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自建房一楼中部电热取暖炉未关闭,引燃周围烘烤衣物等可燃物蔓延所致,加之建筑未进行防火分隔,内部只有一个回旋敞开式楼梯,火灾发生后,形成烟囱效应,阻断了唯一的逃生通道,二楼和三楼居住人员全部被困安装有防盗窗的房间,烟火封门无法逃生,全部遇难。
那么,
这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火灾
为什么频频发生呢?
“三合一”火灾风险大。
01、这类村居民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一栋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往往都是“下店上宅”或者“前店后宅”,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到所有楼层,加之外窗、阳台和安全出口处都会安装牢固的防盗网或卷帘门,造成楼内人员逃生疏散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货物堆放隐患大。
02、村居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往往超限度使用内部空间,采用“以店代库”的方式来增加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这些货物在室内到处密集堆放,甚至在楼梯、疏散通道及起居室内都堆满货物,还有些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来增加储存面积,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用火用电不规范。
03、很多村居民自建房经营与生活不分区,经营者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或者使用一些不合格电取暖产品,并在上面覆盖围挡,烘烤衣物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加之电气线路敷设 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器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极易因线路超负荷或接触不良、老化损坏出现漏电、打火而引发火灾。
消防安全意识差。
04、村居民自建房经营者防火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相应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发现不了店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些门店普遍没有配备灭火器材,有的即使配了也不会使用,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既不会扑救,也不会逃生。
为有效防止类似惨剧再次发生,
大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在一起。
村居民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确保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后,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不在建筑内部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二、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用火用电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使用电取暖器时,不在上面覆盖可燃物。
三、要学习火场逃生常识。
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通过走道、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如果走道、楼梯充满浓烟,应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等待救援,并关闭房门,利用打湿的衣物、毛巾填堵门的缝隙,缓解烟气侵入。
四、要具备消防安全意识。
要对楼梯间、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学会如何使用,餐饮经营性场所还应在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不要在屋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教育小孩不玩火。
来源: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