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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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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本报评论员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命重于泰山”“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和根本,为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饱含真挚深厚的人民情怀,彰显对国家长治久安的使命担当,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坚定践行、推动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总书记更是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期,四川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发生后,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时,总书记接连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如此重视,如此频密,前所未有。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既要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又要抓紧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如果风险高企、事故不断,会极大影响经济发展大局,更会强烈冲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这一特殊时期、关键时刻,总书记殷殷嘱托,意蕴深远、字字千钧,高瞻远瞩、催人奋进。

当前,全国正加速复工复产。长期停工停产后的重启,人机环管重新磨合,风险防范面临前所未有之挑战。近期发生的事故表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复工复产安全把关不严、安全监管检查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岗位人员缺位、抢进度赶工期,安全风险凸显。越是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认识,越要将安全生产紧抓在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目标要细化、工作要细致、措施要细密,有的放矢、精准到位,以点带面、解剖问题,拿出实招、务求实效。唯有如此,才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发展无底线,迟早泪两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加大,要想行深致远,就必须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复工复产条件的同时,要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面对各种困难复杂局面,只有责任不减、要求不降、机制不变、措施不松,才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今年是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要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防止因灾返贫和因事故致残返贫、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公共安全形势的现实需要。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按照总书记所强调的,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需要我们拿出过“腊子口”“娄山关”的勇气,善于运用大概率思维防范小概率事件,紧紧盯住共性中的个性问题、一般规律中的特殊情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安全指导服务,集中精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执笔:闫静)

 

生命重于泰山 红线不可逾越

■ 本报评论员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的庄严宣示响彻大江南北,为万众一心拯救生命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近日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时,总书记再次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情怀与担当。

“生命重于泰山”,饱含着浓厚的生命意识与深切的人文关怀,最能触动人们心灵的柔软处,最易在贴己分享交流中产生强烈共鸣。因为生命才是一切、生命创造一切。在这个幻化无穷的世界上,只有人才是最终目的,只有生命才是“1”,其余都是“0”。有了生命,一切都可能产生,一切都可以创造;生命毁灭了,消失了,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生命重于泰山”的称量、摆位,脚下站着的是人民立场。为了谁、由谁享有的问题,是发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必须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做事情、干事业,“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

“生命重于泰山”这一定调,能不能做到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并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是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忘初心就是要告诫全党,无论走多远,永远不要忘记“从何而来”“身在何处”“去向何方”,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生命最宝贵,安全大于天。

只要发生事故,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冲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每个人远离危险与伤害,让仅有一次的生命尽量延续和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将自己托付出去,是捍卫生命尊严、践行初心使命的一个逻辑起点。只有做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才能在更高水平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万物悉备,莫贵于人”“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言,爱其命”“好生之德,洽于民心”“人至所重,莫过于命”“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在生命面前,古人有着太多的感慨与排序。“贵民贱畜”“贵民贱财”“贵生重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同我们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实践相结合,同我们需要解决的安全发展问题相适应,更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穿透力,既坚守了“根”与“魂”,也进行了丰富和创新。

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呵护“重于泰山”的生命,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执笔:王正民)


 

一以贯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指示要求,既是一以贯之的宣告引领,又是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就是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只有坚定不移地走安全发展之路,安全生产工作才会被摆上重要位置,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近年来,安全发展理念在全社会不断弘扬和强化,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行动向导和实践指南。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与安全发展共识同心圆的持续扩大密不可分。但我们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向度偏差。讲发展、论项目,口吐莲花、滔滔不绝,说到安全生产则支支吾吾、心不在焉。

更有甚者,把安全生产当成发展的绊脚石、拦路虎、紧箍咒,在不具备能力与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奉行“拣到篮子里都是菜”,为一些高风险、高污染产能大开绿灯。

二是热度偏差。有的领导干部想起来抓一下,想不起来就搁置一边;有空的时候抓一下,忙碌的时候就不闻不问;上面有要求时抓一下,上面没发话就装聋作哑;出了事故以后狠狠抓一下,风平浪静之后又马放南山。紧一阵松一阵,硬一阵软一阵,忙一阵闲一阵,像打摆子一样。

三是力度偏差。有的领导干部看不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顶层设计时大而化之,研究问题时不深不透,化解矛盾时畏首畏尾,政策支持时小里小气,导致该啃的“硬骨头”不啃、该爬的“十八盘”不爬、该攻的“娄山关”“腊子口”不攻。

四是深度偏差。有的领导干部对群众的安全需求知之甚少,对所在地区的安全底数了解不深,对企业的困惑苦恼漠不关心,满足于文件上作个批示、会上发表个讲话、蜻蜓点水地检查检查,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到位”。

凡此种种,都是对安全发展理念的背离,都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影子。事实证明,发展理念错了,既解决不了发展问题,还会制造出更大的问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迟早要付出血与生命的代价。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要砥砺仁爱之心,以百姓之心为己心,以他人之心为己心,推己及人,敬畏生命,关注安全;要抵得住诱惑,“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不能冒险蛮干,追求不讲条件、不计代价的扭曲发展。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而言,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督察考核;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要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持之以恒强基固本、系统治理。内外兼修,双管齐下,安全发展理念方可树牢夯实。

(执笔:王正民)

 

强化风险防控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 本报评论员

“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紧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矛盾,明晰了遏制事故发生的根本路径。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现阶段,安全生产风险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是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身边风险,是易发多发频发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遗憾的是,仍有一些地方、一些企业没有做到。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事事都等上面部署,不推就不动;有的对身边的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对解决问题缺少创新办法、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改不了大呼隆、抓不实的毛病,排查治理不精准、不到位,欠账仍多;有的仍然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开会、表表态,就以为是尽心尽力了。凡此种种,都导致在风险防控上漏洞仍多、短板仍存,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铁的事实证明:事故是完全可防可控的,但如果对风险防范重视不足,对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就可能屡屡被击穿底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举国震惊的江苏响水“3·21”事故,就暴露出摸排安全风险隐患不力,致使十分危险的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置的严重问题。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事故中,对该矿长达8年的越界违法开采行为,相关部门多次检查竟都没发现。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中,建设、承包、施工、监理各方在隐患排查上层层失守,上级公司更是对下级企业安全风险重视不够。

必须清醒认识到,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安全风险在增加,安全形势更趋复杂。特别是当前,全国正处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风险防控工作更是丝毫放松不得。

安全生产能力每提升一步,生命的堤坝就加固一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就是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更加主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面对形势和任务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近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吹响了强化风险防控的集结号。我们应始终把强化风险防控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握规律特点,抓住每一起重大灾害事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系统性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各级责任主体和岗位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激发内生动力;养成精准思维习惯,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功夫,发现问题深入细致、扎实认真,解决问题盯着不放、敢于较真;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笔:闫静)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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