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令》”)的通知,规定两个《条令》从 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将其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行政管理规章。
接下来
蜀黍就带您解读一下
这两个《条令》
两个《条令》制定的主要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
《框架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两个《条令》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需要。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
二是适应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转变的需要。
《框架方案》明确干部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消防员编制不具体到个人。人员身份的特殊,决定了需要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法规。
三是队伍改革转制的需要。
《框架方案》明确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两严两准”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建设法规制度,是队伍改革转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两个《条令》制定的主要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为根本遵循,将该精神写入总则,确保两个《条令》的思想性、方向性、指导性。
坚持“两严两准”
建队标准
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要求,将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作为主要依据,对可参照执行的内容进行平移;对不符合队伍实际的内容进行删减;对队伍管理现实需要的内容进行补充。
两个《条令》的主要内容: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简称《内务条令》,分为以下13个章节,共222条和7个附录。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简称《队列条令》,分为以下10个章节,共76条和4个附录。
△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指挥
△消防救援队伍队列队形
△消防救援队伍单个人员的队列动作
△消防救援队伍国旗的掌持和队旗的掌持与迎送
△消防救援队伍门岗警卫执勤动作和几种常用哨音
△消防救援队伍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
来源:北京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