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会议强调,要按照《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是进一步精简审批。明年编制公布国家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一律为违规审批。大幅精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外的其他准入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二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要求,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
三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整治物流领域不合理收费,明年底前进出口单个集装箱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
四是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一视同仁公正监管。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
五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明年底前力争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
涉及到消防类职业资格的解读:
目前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共有职业资格139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包括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这其中涉及到消防的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包括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其中涉及到消防的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准入类)”,“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水平评价类,含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三个小类)。
按照国务院常委会的决定,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就意味着,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为技能职业资格里面的水平评价类将被调整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除非将其转为“准入类”。
我国的职业资格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置依据;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从当前情形来看,如果想将“消防与应急救援人员”由水平评价类转为准入类,须在2020年底前修改消防法或由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
来源:靠山屯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