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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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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注册,并报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对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需要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分为初级职称(助理级)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副高级,正高级)。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所谓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按照相关要求,个人拿到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也不得招募无证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

由此可知: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前者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后者是水平评价类证书,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注册消防工程师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亦是准入类证职业资格,由应急管理部和人社部实施。目前,多数省市已发文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同中级(工程师)职称。

故,如果正在从事消防行业或意向在消防行业发展,上述两类证书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说现在证书只能垫桌腿用,那么将来可能就是一扇门,关乎进不进门的问题。

来源:微言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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