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上午,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正式举行。自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历经半年多的过渡期,中国已实行53年的消防现役史走向终点。
这支消防力量原本隶属公安部门管理、列武警部队序列,退役、转制后意味着,我国消防职业化改革已经落地。
5位老同事先后履职新岗位
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消防力量属于公安消防民警队伍。直至1965年,消防现役制度开始实行。当年5月,全国公安消防民警队伍小队长(班长)以下都实行了义务兵役制。转制后,我国消防现役制度的历史定格在了53年的长度之上。
2018年全国两会上公布了最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
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经过7个月的过渡调整,上述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梳理发现,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下辖的消防局仍然沿用局长、政委双主官管理体制。7个月的过渡期内,该局四位副局长和一位副政委先后亮相,分别为琼色、罗永强、张福生、魏捍东、詹寿旺,上述五位副职领导此前均在原公安部消防局任职。
现役消防弊端屡现
环球网公号转载文章指出,实行现役制消防节约了经费又保证了队伍年轻化,可谓一举多得。然而,53年过去了,现役制消防却弊端屡现。
现役体制意味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战士用服役的前半程终于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消防员,但转眼间就要退役离开消防一线,受限于兵役制度,消防骨干很难在一线长久干下去。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大多采取的都是职业化消防体制,对于消防员而言消防是可以终其一生的职业,其消防经验可以得到积累、传承。
确实不能小看消防经验,现代社会中的消防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可能确实要比“拼命”更加重要。2015年天津港火灾中,由于引燃的是化学药品,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防员仍然采用传统的“灭火方式”,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置自身于危险中。当时,央视在节目中曾连线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中国消防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袁宏永,他那时曾建议公安部消防局独立出来参照公务员享受待遇,这样消防队员能干一辈子,可以在多次的灭火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
官方明确职业化改革方向
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中国的消防工作将何去何从一时间引发民众的大讨论。今年7月,官方给出了消防部队退出现役后的改革方向,这个答案并不意外,即和国际接轨建设职业化消防力量。
7月12日,第二届东盟地区论坛城市应急救援研讨班在广西南宁闭幕。闭幕式上,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副局长魏捍东直言:“消防部队改革转隶以后,主要由原来的现役体制向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这是与国际接轨,也是消防事业发展的总趋势。”
此外,他还透露,除了原来承担的救灾救助工作以外,我们还要针对各种特殊灾害,打造出若干个特勤队、攻坚组、专业队,成为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来满足各种复杂的特殊灾害救援的需要。
曾经的职业化试点为何不了了之?
实际上,现役消防与职业化消防孰优孰劣,这在业内人士中一直就有所争论。据了解,职业化消防实际上并非“百利而无一害”。
目前,国际上的消防职业化改革主要有两种方式:
1、消防工作“外包”给企业,实现职业化的同时,消防的公共服务属性也将减少,需要进行市场化收费。
2、将现役公安消防转为“职业化”公务员。
先来看看第一种方式,市场化收费如何定价、如何监管,将成为一个不容易落实的问题。而且,即便从技术性的角度解决了定价问题,老百姓能否接受付费消防,同样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实际上,我国去年底发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公益属性。而今年5月召开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调度会上,消防局副局长琼色、罗永强指出将上述办法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一抓到底。这意味着,去年在办法中明确的消防队公益属性并未因今年开始的机构改革而动摇。
再来看第二种方式,经查阅发现,我国其实并非没有尝试过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
1984-2009年,深圳率先实行了消防职业化的改革试点,建立了内地第一支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队。但由于消防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造成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另外,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员在抢险救灾时的奉献精神和工作积极性无法保证。一些危险的任务,甚至出现了从外地调派现役消防员进行抢险的情况。
正因此,职业化消防体制下消防员的荣誉感缺失、奉献精神不足等问题,成为了现役消防的拥护者主要担心的问题。
转隶后仍实行授衔制
上文中,职业化消防体制下消防员荣誉感缺失问题已经有了应对措施。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已于日前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目前,该草案征求意见环节已经结束。草案在第一章中明确指出了实行授衔的目的:
为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
专家分析认为,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区分人员等级身份,确保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消防救援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确保队伍战斗力。
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是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共八级,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八级;消防救援人员按照职务等级分别编制消防救援衔。
值得提到的是,消防救援衔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而这支队伍不单单局限于消防人员,其中还包括转制后的武警森林部队以及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草案,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主管消防救援衔工作。
公安部门不再“自己监管自己”
消防部队转隶后,公安部门此后或将不再负责与消防有关的事务,事实并非如此。梳理发现,这之中正体现出机构改革对于理顺管理体制的作用。
今年5月,消防局副局长琼色、罗永强共同主持召开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视频调度会,会议指出要紧盯“城中村”等区域场所,提请公安机关督促基层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不难看出,公安机关并非不再涉及消防领域,但它成为了监管者的角色。
在国务院2017年10月份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找到了权威解释:
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上述会议中,琼色、罗永强同样提到了该实施办法,指出各地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一抓到底。这意味着,这个去年印发的文件并未因为机构改革、消防部队转制而失效,反而要“一抓到底”。
对比来看,消防部队从公安部门划归到应急管理部的同时,公安部门保留了消防监管职责,避免了此前“自己监管自己”的尴尬。
转为警察编制的两支部队仍“按兵未动”
不止一次关注过武警部队的改革,消防部队此番转隶改革同样是在武警部队改革的大背景下完成的。除了消防部队的转隶,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还明确:
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应急管理部,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组建为国有企业,可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梳理公开报道,此前一个多月时间里,原武警黄金部队、武警水电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均完成了转制。对比可以看出,从原武警序列中剥离或转隶的部队里,目前仅剩公安警卫部队、公安边防部队没有完成转制,而这两支部队在此轮机构改革中,现役编制都将转为人民警察编制。显然,这两支队伍的过渡期要更久。
来源:政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