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规范要求加压风口设置在前室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满足时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1.3-2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A1:回复:风口设置在前室顶部,要求风口设置在前室吊顶内,形成空气幕,能有效的阻挡烟气侵入前室。也可设置于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
Q2:规范要求设置加压送风的楼梯间,顶部设置1m2的固定窗。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11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
A2:回复:按规范要求执行。可采用管道引出外墙的方式。
Q3:超高层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前室分段方式,是否能不对应?
A3:按规范合用前室分段后不超过100m,可与楼梯间不对应。满足下面规范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Q4:规范要求送风机进风口与排烟出的距离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5-3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A4:按规范执行。不同面的无此要求
Q5:水平送风管耐火极限要求,是否要求设置保温隔热?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A5:满足耐火极限,要求保证风管结构强度,不是要求设置保温隔热。
Q6:计算公式中Ak,对于住宅楼梯间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住宅合用前室,公建项目前室如何取值?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4.6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L1=AkνN1(3.4.6)
式中: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2),对于住宅楼梯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
A6:住宅项目中的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三合一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都可按一个最大门洞面积计算。公建项目中相应的前室,要求按所有前室开门总面积来计算。
Q7:接上问,计算公式中N1,在计算只有2层或者1层前室时,如何取值?
A7:参照规范楼梯间取值计算。同时风口全开可不采用常闭正压风口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4.2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应由本标准第3.4.5条~第3.4.8条的规定计算确定。当系统负担建筑高度大于24m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应按计算值与表3.4.2-1~表3.4.2-4的值中的较大值确定。
此计算值与查表法比较时,有多个门时查表法不乘1.5系数
Q8:送风机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屋顶是否需要设置专用机房?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5-5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A8:按规范屋顶需要设置专用机房,机房可与其他通风空调机房合用。(加压补风不能与排烟机房合用屋顶风机不一定必须设机房.
Q9:加压送风和排烟系统不应采用土建风道,地下室进风机入口段,排烟风机出口段,土建井道内是否需要内衬金属风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A9:此段土建风道,可不内衬风管。排烟风机出口端,加压风机入口端,土建风道,不做此要求。
Q10:电影院影厅排烟量计算能否按《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计算?
A10:根据规范总则要求,可执行专业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Q11:汽车库排烟量计算能否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执行?
A11: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执行。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表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
注:
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Q12:避难层(间)设置可开启外窗,自然通风。避难层防火窗能否作为可开启的自然通风窗?
A12:设置防火窗,满足开窗面积要求,能可开启要求即可自然通风。
Q13: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遮挡的部位,风口与门开启有每距离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6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2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
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4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A13:按规范执行,没有实验证明多少距离合适,尽量避免风口设置在开启门的后方。
Q14:直灌式加压送风设置条件?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2;
2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标准第3.4.2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20%;
3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
A14:只在改造建筑中建议采用直灌式,新建项目不建议采用。
Q15:商业扶梯开洞,上下贯通区域,是否算做中庭,计算排烟量?
A15:可不算中庭。
来源:消防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