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公安部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中弘扬新风正气,公安部消防局党委3月4日下发《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级消防部门从改进调研工作、改进会议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工作统筹、简化公务接待、带头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规定》指出,局党委成员要紧紧围绕影响制约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除局党委统一安排的综合工作组外,局党委成员随员一般不超过2人。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每年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次,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天半,专项会议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不超过1小时,局党委成员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不超过1小时。坚持厉行节约,不铺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纪念品,不安排集体合影和宴请,不组织游览或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等。
《规定》要求,要从严控制文件简报数量,不把领导批示、简报数量、信息发稿数量列入各类检查评比内容。坚持“短、实、新”的文风,部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不超过4000字,综合性报告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部局对总队级领导班子检查考核每两年1次,业务工作检查考核按照司、政、后、防业务归口进行或综合组织实施,每年分别不超过1次。改进工作指导方式,检查考核以实绩为主,提前公布检查考核内容,减少听汇报和对各类台账资料的检查;加强暗访督察、随机抽点,避免工作走过场、考核比赛凑尖子等现象。
《规定》强调,局党委成员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只安排1名班子成员陪同,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一般安排集体乘车。所到单位一般不邀请地方领导陪同,不到机舱口接机,不到交界处迎送,不组织官兵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标语口号,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印制接待手册、相册;部队内部不宴请、不饮酒,有招待所的不安排住地方宾馆,不上高档菜肴,房间内不增配各种生活用品和鲜花、香烟等;到基层大队、中队用餐时与官兵同餐。局党委成员要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干部政策、财务制度和出国、住房、配车等有关规定,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分管单位干部,以自己的良好形象为基层部队作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