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一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将基础结构层改变使用用途,严重危害整个小区建筑的基础结构稳定性,对人员疏散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经调查研究,盐田消防大队5日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六十万元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去年12月3日,盐田消防大队接群众投诉举报:位于盐田区中青一路的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被隔成单间,里面存放很多不明液体、固体、粉末,且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的安全隐患。
接报后,盐田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选派建审科精干力量连夜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小区建筑方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将基础结构层改变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此行为严重危害了整个小区建筑的基础结构稳定性,对人员疏散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盐田消防大队经过对案情的仔细探讨、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房地产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六十万元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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