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岳阳12月21日电(通信员 刘云龙)一汨罗老汉好端端的去芦苇场接人,结果面包车排气管高温火星将芦苇碎屑引燃,火势蔓延,酿成“3.19”重大火灾事故,被批捕。11月23日,老汉在长沙市南火车站被抓获,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12月7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老汉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李成德,60岁,湖南省汨罗市人,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在湖里芦苇场做托运芦苇工作。2016年3月19日17时,李成德驾车到湖里芦苇场接同事,他在明知芦苇场为重点防火区域,非工作车辆不能出入芦苇场的情况下仍驾车进入,后因芦苇场道路情况较差,车辆陷入淤泥中,李成德多次加油、挂挡试图将车辆开出淤泥,但因车辆排气管温度过高致使车底芦苇叶屑着火。他立刻下车灭火,在用脱衣服打火时不慎将火苗扩散到湖里芦苇场堆放的芦苇中,从而引发“3.19”重大火灾事故。虽然消防队员及时赶到,但终因火势较大无法控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鉴定,损失芦苇2149.3吨价值1289580元、莱公牌装载机一台价值40950元,共计1330530元。
犯罪嫌疑人李成德过失引起火灾,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犯罪嫌疑人李成德此次犯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逃跑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建议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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