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2014年第一季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组织开展了面向使用领域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产品证后监督工作,共派出10个监督检查组、80余人次,对43家获证企业进行飞行监督抽查,抽查范围涉及40个消防基层使用单位及43张获证证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监督工作现场检查结论通过的企业数量为34家,不通过的企业数量9家,通过率为79.1%,低于其他七类强制性产品的证后监督平均合格率。
二、现场检查不通过的企业普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使用气瓶无生产企业标识,背带阻燃性能不符合要求等。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及管理问题的8家企业,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已收回其全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并要求上述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产品。近日,我中心将依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证书作出严肃处理。
附:现场检查不通过的生产企业名单
现场检查不通过的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