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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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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正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高峰,各种商贸和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聚集,各地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加之近期全国大部分地区干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公安部消防局1月28日发布12条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公众过节勿忘防火,共度平安佳节。具体内容为:

1、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2、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3、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存在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4、春节期间,家庭用电量陡增,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

5、电动车要购买合格产品,定期维修保养;尽量在室外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周围也不要有可燃物;

6、提前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7、春节期间,外出旅游请注意消防安全。出门前,请查找家中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

8、春节旅行入住宾馆酒店时,请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发生火灾,要快速逃生;

9、在景区游玩时,请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10、春节出行时,驾车和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

11、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要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12、请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落地后如有余火,请立即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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