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据悉,根据规定,今年在采购销售个人燃放的烟花范围中,小礼花类、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都被列入了禁销名单。
据悉,此次春节期间,本市禁止采购销售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组合盆花药筒管径不得超过30毫米。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予以通报,并责成市烟花爆竹批发采购单位对同批次产品作清退处理。
根据规定,除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和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禁放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五角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陆家嘴金融区地区(东至浦东南路东泰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铁路上海南站地区(东至柳州路,南至石龙路,西至桂林路,北至沪闵路)、上海化工区、外高桥(自贸试验区区域)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以及各区(县)政府确定的禁放区域;控制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堤,南至拱极路拱极东路,西至远东大道,北至华夏东路闭环区域)、虹桥国际机场周边(东至外环线,南至漕宝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金沙江西路闭环区域),控制区域内严禁燃放升空高度超过60米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以及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