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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贯彻中央领导指示再次部署两节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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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再次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新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重要指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报告》上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新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提早做出部署,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切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部、局已发通知要求,《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全力抓好四个落实,确保新年、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一是抓好思想认识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上做文章、下功夫,集中精力,减少应酬,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平安、祥和的环境。

  二是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年、春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总队、支队、大队要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分片包干。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细化、具体化,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岗位和人员,一项一项抓落实。坚决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漂浮作风。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和部消防局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落实。消防部队要加强管理,严格执勤备战,确保执勤人员、车辆装备和灭火救援预案到位,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拉得出、灭得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

  四是抓好督促检查的落实。总队、支队机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圣诞、元旦、春节期间,各级机关除保留必要的警力外,要组织干部组成督导工作组,由两级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察,对基层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届时,公安部消防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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