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拥政爱民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广大官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认识,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消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学习教育中,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党的领导下双拥工作形成和发展的光辉历史,宣传新时期消防官兵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生动事迹。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官兵“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政治热情,不断提升广大官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境界,进一步密切警政、警民关系,为驻地警民共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种优势,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本着“地方所需、群众所盼、部队所能”的原则,积极参加驻地和谐社会建设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开展节日农村家庭防火宣传等为民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新农村消防建设水平。要关注驻地社会弱势群体,持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采取结对帮扶、捐资救助等形式,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过好冬、过好节。要认真组织深入基层一线,为军烈属、因公牺牲官兵家属、伤残官兵以及离退休干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对积劳成疾和负伤、致残、牺牲的官兵家庭,要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专程登门看望,努力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要按照中央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的同时,要组织安排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节日期间的警营文化生活,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通知》最后要求,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注意发现和宣扬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新人新事,努力扩大公安消防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社会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消防部队开展新年春节期间拥政爱民活动的情况,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声势和舆论氛围。通过扎扎实实的拥政爱民活动和舆论宣传工作,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公安消防工作的渠道,构建积极和谐、良性互动的警政警民关系,进一步弘扬公安消防部队的光荣传统,树立和展示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