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出《关于在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加强消防产品及阻燃制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产品及阻燃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全力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保持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高压态势。要将消防产品及阻燃制品的监督检查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整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在建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在用或所选用的消防产品。要开展2008年度在建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重点监督抽查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洒水喷头、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室内消火栓、钢结构防火涂料等八类消防产品。
通知要求,强力推进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要将阻燃制品应用和标识管理作为公共场所建筑工程各消防执法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要积极实行“告知”制度,制作告知书,告知相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计、安装和采用阻燃制品;在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检查时,要将阻燃制品的应用和标识的设置作为必查内容,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控火灾隐患。要加强对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和防火门等三类产品身份标识加贴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要求加贴标识的,要依法督促有关单位更换为具有身份标识的产品。同时,各地消防部门要按照要求配置消防产品检查仪器,推动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的全面实施,切实提高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