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消防局关于转发部局《关于对涉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督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公安部消防局将于7月7日-7月11日派出督查组对京外赛区督导检查,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水上公安消防支队决定于7月1日—7月31日对水上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督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形式
水上支队成立由赵良华支队长为组长,防火处冯炳兴处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下设3个检查小组对水上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检查时间
7月1日-11日,为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阶段。
7月12日-31日,水上公安消防支队将对有关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督察。
三、检查的单位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机场、公共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四、检查的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大量储存可燃商品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独立式报警、简易喷淋等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自查,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针对检查和督察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水上消防支队严格按照公安部 “4·1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依法严格督促整改,确保7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三)水上公安消防支队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