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消防产品对社会的危害巨大,目前我国针对假冒消防产品的国家法律正日趋完善。
2003年,公安部取消了消防产品从业许可证的发放,市场的放开为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劣质防火建材以及劣质消防产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产品需求急剧增多,消防产品行业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加上消防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一般用户难以辨别真伪优劣,致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混乱,部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法律逐步完善对于制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制裁和打击力度。
国内第一起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刑事案件出现在2007年9月,当时嘉兴市秀州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屠忠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这是全国首例因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个18年的老木匠也是买来几份防火门检验报告复印件,骗取建筑商的信任后,在自己家里生产起了伪劣防火门,其销售金额共计10万余元。
为强化监管,2008年上海市消防局专门出台了《上海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程序,确立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单位负责、行业自律、中介评价、政府监管的原则。
随着我国针对假冒消防产品的国家法律的日趋完善,消防产品市场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而任何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必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