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整肃部队风气,培养优良作风,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上海消防总队宝山支队自“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通过“五个建设”唱响“执法为民”主旋律,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转变执法观念,全力塑造诚信、负责、公开、服务的公安消防机构的新形象,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建设诚信消防。讲求诚信是关系消防形象和威信的根本。宝山支队官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消防热点、难点问题,高标准制定和完善承诺内容,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真正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一诺千金”的公安消防机构的形象。
建设责任消防。支队在队伍管理、抢险救灾、执法为民等方面,明确落实任务目标和措施,做到人人有任务、有指标、有责任。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掌握科学理论上有新进步,在观察和分析问题上有新创见,在谋划工作上有新思路,在推进发展上有新举措,不断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决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建设阳光消防。支队本着“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原则,全面推行警务公开,提高消防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预告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社会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邀请群众和组织代表列席消防有关会议的制度,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熟悉公安消防机构和决策程序、内容。
建设服务消防。支队强化“公安消防机构是服务站点,每个消防官兵都是服务员”的观念,实现从监督执法向提供周到服务的机构转变。同时,以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的社会服务能力,以便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工作管理机制的运行,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建设法治消防。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和高涨,支队顺势变革,强化新《消防法》的宣贯,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求监督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作风教育和自律,严格落实部队条令条例,完善落实内部自我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建设公正、廉洁的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执法队伍。